特大事故标准(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资讯
202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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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大事故标准,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 二级重大灾害有哪几种?
在某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其中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3. 安全生产法事故划分标准由谁规定?
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4. 重大安全隐患定义?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介于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事故的严重程度应该是按照伤亡人数来界定的。具体的有以下几种:
1.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2.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含3人)。
3.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就你所说的这几个我个人理解它们的严重程度排列顺序应该是:重大事故<特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这个里面的严重程度除了人数伤亡的界定外还包括对国家集体及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失及对社会的后期影响等。
6.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上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安全事故按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哪几类?
您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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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大事故标准,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 二级重大灾害有哪几种?
在某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预报预测出现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或地质灾害气象等级达2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达2级。其中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3. 安全生产法事故划分标准由谁规定?
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4. 重大安全隐患定义?
1、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介于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 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事故的严重程度应该是按照伤亡人数来界定的。具体的有以下几种:
1.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2.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含3人)。
3.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就你所说的这几个我个人理解它们的严重程度排列顺序应该是:重大事故<特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特大事故。这个里面的严重程度除了人数伤亡的界定外还包括对国家集体及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失及对社会的后期影响等。
6.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上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 安全事故按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哪几类?
您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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